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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外海渔业开发重点实验室2017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
文章来源: 外海渔业 /  撰写时间: 2017-10-22

农业部外海渔业开发重点实验室隶属于农业部“远洋与极地渔业创新学科群”,面向“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家需求,立足外海,跨越深蓝,着力围绕外海渔业资源与生态环境、外海高效渔具渔法与装备技术和外海渔业管理和发展战略三大学科领域,突破外海渔业领域前沿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为我国渔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为充分发挥本实验室的学科优势和利用实验室良好的科研条件,鼓励相关学科的交叉与集成,促进与国内外同行的合作、交流,进一步培育创新思维的生长点和培养高层次学术骨干,提高实验室的科学研究水平,根据重点实验室的年度工作计划,现发布本实验室2017年度开放基金指南,欢迎申请。

  

  一、开放基金课题的申请对象

  具有中级专业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并在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中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科研、教学及有关技术人员;鼓励本学科群内各实验室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二、 2017年度开放基金重点资助方向:

  1、主要捕捞对象资源基础生物学

  2、捕捞对象资源监测、探查和开发利用技术

  3、外海渔场环境及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

  4、捕捞装备及渔具渔法

  5、外海高海况养殖装备工程技术

  6、外海渔业管理与发展战略

  

  三、开放基金课题申请程序及申报时间

  1、申请人根据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范围和重点资助方向,填写“农业部外海渔业开发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表,一式四份。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向本实验室提出申请。本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10日。

  2、开放基金课题按“公正合理、择优支持”的原则,由有关专家对提交的申请进行评审,并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确定资助的开放基金课题和经费。批准立项的课题将通过网上公示等形式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人。

  3、开放课题申请表(见附件)可上网下载或通过传真、发电子邮件索取。

  

  四、申请开放基金课题的有关说明

  1、开放基金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执行起始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经费支持额度为2.0万元。

  2、申请人须根据开放课题申请表的内容,逐条认真填写,对需要利用本实验室条件进行研究的,应列出详细的计划(使用设备、上机时间以及药品等)。

  3、非本实验室人员申请时,需要有1名或1名以上本实验室固定人员作为参加人员,具体人员情况在签订合同时列上。

  4、获准资助的课题应按实验室规定,每年度向实验室通报课题进展情况。课题结束后,按课题要求提交相关研究工作总结、学术论文和研究报告。

  5、由本实验室资助的开放基金课题,其研究成果归本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论文发表时,须注明“农业部外海渔业开发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Supported by Fund of Key Laboratory of Open-Sea Fishery Development,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P. R. China)”,若实验在本实验室完成,本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若实验在申请者单位完成,本实验室为第二署名单位,作者中还须至少有1名本实验室固定人员,且署名应排在前3名。

  6、《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可从农业部外海渔业开发重点实验室主页(http://lof.scsfri.ac.cn/)“开放课题”栏目上阅览和下载。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华雪:电话:020-84457660;传 真:020-84451442

  E-mail:lof@scsfri.ac.cn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231号;邮 编:510300

  

  

  农业部外海渔业开发重点实验室

  二O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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